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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多次奸淫未满14岁女学生致对方怀孕,获刑10年半(班主任多次强奸14岁以下的女学生,导致对方怀孕,判处10年半)
根据判决书,杨作为一名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责任的教师,多次强奸14岁以下的学生,导致受害人怀孕,并因强奸罪被法院判处10年零6个月徒刑。东莞市第三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强奸14岁以下的少女,情节恶劣,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应当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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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奸淫朋友12岁女儿致怀孕!济南法院判了!( 不知道对方未满14周岁自愿判多少年 )
近日,该男子李乙因强奸罪被济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案件回顾:原审法院认定,2017年2月一天晚上,李乙的受害者很小A(女,2005年出生)之父王甲委托将小A送回家,到济南某村小A家,趁小A一个人在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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