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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产婴后从二楼窗户扔出被判故意杀人罪获缓刑(新生儿扔出窗外小华被判缓刑)
法院认为,小华没有进行任何清理和包裹,将裸体新生儿从二楼扔进一楼卫生条件极差的垃圾场,侵犯了新生儿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构成故意杀人罪。主观上,遗弃希望孩子被捡起来,而不是放任死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小华被捕时,因遗弃罪被刑事拘留,而在公诉阶段,公诉机关将罪名定为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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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第二、面试第一,孕妇未做胸透被拒录用后起诉,教体局回应(怀孕未做胸透被拒绝录用提起行政诉讼)
因怀孕未做胸透被拒绝录用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小青(笔名)报名参加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局招聘考试,笔试第二名,面试第一名,但,但由于缺乏体检,她没有被录取。延伸阅读:体检中心:胸透确实会影响胎儿的发育8月19日,平原示范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局一位负责教师招聘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怀孕期间不能做胸部透明检查确实会影响体检结果,最终入职时,由于缺乏体检项目,不会被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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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隐瞒已婚的情况下,导致女子怀孕,女子上法庭索赔40万(怎么告已婚男人骗女人怀孕赔偿多少)
3、要求易某支付其误工费45万元、医疗费及护理费2319849元、交通费及住宿费5034355元、术后恢复所需营养费5万元、伙食费5万元、诊疗复查费等费用274648元;经审理,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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