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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产前检查的费用能报销吗 (产检不出勤,算不算工作时间?)
孕检是孕妇职工的合法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孕期女职工产前检查而扣除工资,不得以此作为确定旷工的依据。例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而降低工资、解雇、解除劳动或者与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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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女员工怀孕了HR别慌,三期不是护身符,这些风险可规避( 合同到期孕妇可以辞退吗 )
否则,申请人隐孕入职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A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包括以下职工有重大过错的情形:(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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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期病休怀孕女职工的劳动人事处理策略--法律意见书(女职工一旦怀孕,长期请病假,给单位工作出具本法律意见)
根据原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的关于〈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通知》第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患病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扣除职工个人应支付的费用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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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怀孕女工什么情况下有可能被开(单位能否在试用期开除怀孕女员工)
保胎休息时间过长,超过医疗期的单位有权解雇C不能解除答案来了:A第三阶段的女职工享受法律规定的特殊解雇保护,但特殊保护仅限于非过错性解雇(第四十条)和经济裁员(第四十一条)。因此,单位可以与三期女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也可以过错解雇三期女职工(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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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孕开除员工合法吗(怀孕员工违反规定可以开除吗)
近日,在郑州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刘女士因怀三胎被单位辞退。但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除外。法律军表示,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被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至劳动关系恢复之日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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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但是公司没有合适的岗位(怀孕期间什么工作不适合做?)
对此,王女士的公司HR公司规定,产假哺乳假不能让人休几个月。由于谈判没有进展,王女士已向劳动监察部门报告。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利益,一旦发现女职工怀孕,将以各种理由解雇或解雇,甚至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意几年内不得怀孕,甚至不能坠入爱河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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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月查出怀孕会被开除吗公务员(入职一月发现怀孕会被开除吗?)
1、《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期的基本工资不得降低。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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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正确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英语作文)
虽然三期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劳动合同已满,但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继续到哺乳期满。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工作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应当计入劳动时间三、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和休息在《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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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辞退公司需要赔偿多少钱(怀孕期间不能被公司解雇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般不能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一)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涉嫌职业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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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要孕妇手册吗(北京市参保孕妇、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方式和政策)
生育保险这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为职工因怀孕、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暂时中断劳动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更好地保障被保险职工分娩的基本医疗需求。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准妈妈们从确定怀孕之日起,到住院分娩结束,您在妇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持社保卡实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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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随身听女职工怀孕未及时提交假条能不能被解聘(用人单位不得将怀孕女职工孕期检查身体按事假扣发工资)
主要适用于北京工人的政策,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也不妨参考一下,具体问题请拨打12333咨询解答哦!人社随身听现在是毕业生求职的时候了,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如何在工作场所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郝女士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这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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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休3天假,丢了一份工作?正解:流产也有假期,单位必须保证( 牌照丢了一块自己买了个假的 )
正解:流产也有假期,单位必须保证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劳动保障监督员表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每天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母乳喂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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